这项研究旨在探讨头盔治疗开始时的年龄对中重度变形性斜头畸形(DP)以及DP和不对称性短头畸形(AB)合并治疗的疗效。
回顾性分析了2014年至2018年间转入本院并接受头盔治疗的98例婴儿。包括DP [颅穹顶不对称指数(CVAI)> 7%,DD> 10 mm]和AB [CVAI> 7%,头颅比率(CR)≥94]的患者。使用3D筛选系统(SmartSoc和Omega Scanner 3D)测量治疗前后的颅骨不对称性(DD,CVAI和CR之间的差异)。根据治疗开始时的年龄对婴儿进行分类:第1组(年龄小于6个月)和第2组(年龄≥6个月)。
亚组在治疗开始和结束之间的CVAI有统计学差异。而且,DP1组(-7.5%±1.2%)与DP2(-5.4%±1.5%; p = 0.001)和AB1组(-6.6%±1.4%)与AB2(-4.4±2.5; p = 0.0013)具有统计学意义。DP1,DP2,AB1和AB2组中分别有48%,40%,32%和6%的婴儿接受治疗后,CVAI<3.5%,CR≤89(假定为正常颅骨形状)。
这些发现强调了头盔疗法对DP和AB的疗效。头盔是一种适当的治疗选择,尤其是对于患有严重DP和AB的婴儿,建议在6个月大之前早期开始头盔治疗。
治疗开始和结束之间的CVAI有统计学差异。而且,DP1组(-7.5%±1.2%)与DP2(-5.4%±1.5%; p = 0.001)和AB1组(-6.6%±1.4%)与AB2(-4.4±2.5; p = 0.0013)具有统计学意义。DP1,DP2,AB1和AB2组中分别有48%,40%,32%和6%的婴儿接受治疗后,CVAI<3.5%,CR≤89(假定为正常颅骨形状)。
结论:
这些发现强调了头盔疗法对DP和AB的疗效。头盔是一种适当的治疗选择,尤其是对于患有严重DP和AB的婴儿,建议在6个月大之前早期开始头盔治疗。